中国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庞无忌)日前,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截图在网络流传。自然资源部3日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指导的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这份通知中有部分政策调整引发市场关注。其中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此外,通知指出,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
有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对此,自然资源部表示,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重点城市要对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应。按照规定,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超过3次。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模式刚推出时,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随着市场走势变化,供地规则适时优化调整是应有之义。2022年,已有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全年集中供地的次数超过3次。
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此次调整是集中供地由“1.0”升级到“2.0”阶段。“1.0”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2.0”则意味着精细化、透明化供地。要注意,此次对集中供地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供地计划和信息。
此番通知也明确,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作出理性判断,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完)
基层养老服务如何加强?专家提六方面建议******
中新网1月18日电(记者 张尼)“对一些特殊的老年人,孤寡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这部分特殊困难的老年人,要给予一些必要的补助,帮助他们进入到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原卫生部部长高强近日在2023中国社会养老大会上表示。
15日,由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主办的2023中国社会养老大会暨中国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万尊兴万村社会管理师培训启动仪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成都两地同期举办,大会围绕新形势下的新养老进行政策解读,着重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突出问题。
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高级专家尹成杰表示,农村的老龄人口比重比较大,所以发展社会养老服务艰巨繁重的问题也是在农村。
“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也主要是在在农村,所以老龄事业服务的薄弱环节也仍然在农村。”
如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大力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的工作?
尹成杰提出六方面建议:一是要坚持城乡基本养老事业和服务的统筹发展;二是要加快建设乡村基本养老事业发展和服务的体系;三是要加快补齐乡村基本养老服务短板;四是要加强县级养老机构对失能老人的照顾和服务;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乡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六是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建设。
“要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医疗体系,为乡村老年人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服务。要根据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医疗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医疗服务业态。”他表示。
谈及孤寡老人、困难老人等遇到的养老问题时,高强建议,要对一些特殊的老年人,孤寡老年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这部分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给予一些必要的补助,帮助他们进入到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
他还建议要为老年人,特别是存在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制定特殊的医疗保险政策;把孤寡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列入医疗保险范围;建立长期的护理保险制度,等等。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李春生则提出,要形成正向的激励和导向,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养老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疗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另外记者了解到,第八届中国社会养老创新发展论坛将于3月在兰州举办。(完)